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全校教师2015年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校教师2015年教学成果的奖励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范围: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教学方面的突出成果,奖励范围及标准参考《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暂行)》(请见教务处网站)。 二、上报时间:4月22日下班前。 三、上报地点: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306) 四、上报要求: 1.填写完整的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励审批表一式3份及院部汇总表1份,相关表格也可到 文件管理——教务信息——表格下载 中下载。 2.获奖依据原件1份及复印件一式3份。 3.所有教学成果均以院部为单位上交,个人提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研科 张可然(85751827) 教务处(教研科)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