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下半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发表统计时间为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二、所有成果均由第一负责人申报,第一负责人同时负责参与人员工作量的申报,不允许重复申报。 三、所有成果以正式刊物、专利证书、结题证书为准。 四、提交材料 1.纸质版:成果原件、复印件(论文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正文)、论文需提交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证明,核心期刊附知网查询截图、《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加盖部门公章)、XXX部门2021年度下半年科研成果原件明细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一份; 2.电子版:成果扫描件(不接收照片格式)、《科研工作量统计表》(论文查询地址填写在查询链接)、XXX部门2021年度下半年科研成果原件明细表。 五、论文复印件目录处标注出论文题目及作者姓名,正文中标注出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 六、各部门负责报送材料的初审,保证材料真实有效。 七、2021年11月5日16:00前,各部门统一将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管理科,13号楼5楼,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yu82080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斯钰 联系电话:0431—85127601 附件:1. 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2. XXX部门2021年度下半年科研成果原件明细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