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吉高学会〔2021〕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高教科研课题立项面向省高教学会全体会员单位的教科研人员和优秀的大学生群体(要求本科层次及以上,以博士生、硕士生为主),申报范围不限专业,但要求申报的课题主题与当前高等教育理论、实践、改革、工作、学习密切相关,申报题目请尽量围绕《课题选题参考目录》展开,也可自行选题。本年度课题评审优先立项含有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的实证性、实验性或实践性的课题,纯理论分析课题一般不予立项(政策分析类课题除外)。 (二)课题只接受团体会员统一申报的材料。每项课题仅限报1名负责人,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截止2021年3月20日尚有省高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学会课题管理系统可查)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二、课题类别 课题申报结束后,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学会课题按照资助与评审标准采取“3+2”模式(暨常规课题序列3个——“重大”、“重点”、“一般”和专项课题序列2个——“青年专项”和“大学生专项”)立项。重大课题给予10000元经费支持,重点课题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重大、重点课题优先从课题指南中选择)。 三、课题管理 (一)专项课题按比例单独评审,管理原则与常规课题一致。“青年专项”课题要求:课题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大学生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申报课题时间距离毕业时间至少一年,且近3年有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研究报告或课题成果(满足一个条件即可)(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情况>发表1篇复合影响因子≥02.的期刊收录的论文。研究报告类成果要求:申报人为报告主持人且报告获得过相关成果认定或具有院系公章推荐。课题类成果要求:申报人在前期课题成果中位列前8名且课题已结题)。“大学生专项”课题要求推荐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有指导教师跟踪指导研究(在立项申请书参研者条例第一行注明“指导研究”)。 (二)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如有课题变更情况,请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 四、申报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要求 《课题申请书》(活页按对应顺序整体附后)一式三份、《课题汇总表》(部门统一汇总,专项课题按序列排在汇总表最后)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课题申请书》(用“申报人姓名:《课题申请书》”命名)《课题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1225468430@qq.com。 (三)时间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每项课题收取专家评审费100元,此项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相关附件请到今日校园信息公示下载。 联系人:李双双,联系电话:0431-85751875。 附件:1.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2021年版,往年版本无效) 2. 学校高教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2021年版,往年版本无效) 3.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选题参考目录 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