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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26 02:34:06 点击数:0

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1〕7号)要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4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2.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5.《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电子版由各部门教科研秘书统一汇总,不单独放在各课题结题材料中。

6.纸质版材料只收取汇总表与著作,著作原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发展科,图书馆407室,著作原件不予退回。结题申请书需统一到教学改革发展科加盖公章后扫描。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对结题材料进行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2.各部门要严格审核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的材料原则上不上报,结题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225468430@qq.com,文件命名为“2021下半年结题+部门名称+数量”。

3.请各院部于2021年9月22日上午11:00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相关附件详见今日校园信息公示。

联系人:李双双,联系电话:0431-85751875。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