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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3-04 09:57:13 点击数:0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20、2021、2022 年度的,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 1)要求。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3年6月末。

    三、结题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处统筹领导,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项课题”。其中设A类5%左右、B类10%左右、C类15%左右,评选出双30佳“最具转化价值成果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并颁发证书。

四、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需准备材料

1.《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2);

2.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

(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就业专项需准备材料

1.《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3);

2.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万字);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五、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要求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2-4 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以上材料电子版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夹中(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的图片均为扫描件。

2.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写《2023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4)。

(三)时间要求

1.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15日,电子版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yu820808@163.com;

2.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20日,报送至13号楼5楼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张斯钰

联系电话:13578852442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成果验收报告书

3.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就业专项成果验收报告书

4.2023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