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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的通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3-28 10:01:35 点击数:0

各院(部):

现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课题立项以立德树人、工匠精神培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标,以新时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重大理论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新时代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服务大局,为新时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原则 

选题方向应遵循《2023年度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申报指南”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学校实际情况自选课题研究。

    三、项目申报人员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申报本年度研究课题。 

  2.作为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立项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研究课题。 

3.正在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参与1项其他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作为课题参与人,只能同时参与2项其他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

 四、课题结题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重点课题可以延期至3年。课题结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并提交咨询建议。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不低于1万字,课题组同时还应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项目验收标准,重点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省级学术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论文1 篇),论文发表须标明项目编号;一般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省级学术论文1篇,论文发表须标明项目编号。

    五、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

《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活页》(附件3)和《2023年度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上材料电子版各一份放入以老师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以院部为单位由科研秘书提交;

    2.报送时间

截止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

张老师(13578852442) 电子邮箱:yu820808@163.com

科研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