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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暖 发布时间:2023-05-13 01:22:06 点击数:10

校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3〕5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规划课题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学会专项课题,有30个研究领域;第二大类分支机构自设课题,有37个研究领域。

二、申请人条件

(一)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经费资助

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般为2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根据要求填写《课题申报书》(匿名版3份,非匿名版1份),部门统一汇总的课题申报信息统计表1份。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书》命名方式为:课题类别+序号+分支机构名称+主持人姓名,例:第一类+(一)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主持人姓名(非匿名版);第一类+(一)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主持人姓名(匿名版)。匿名版和非匿名版均需上交,部门统一汇总的课题申报信息统计表。

(三)以上材料由各部门教科研秘书统一汇总,不接收个人申报,未按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由教科研秘书统一发送到邮箱1225468430@qq.com。

联系人:李双双,联系电话:0431-85751875。

附件:1.“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指南

2.“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

3.“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4.课题申报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