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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17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暖 发布时间:2023-06-06 01:33:36 点击数:10

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17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11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一)课题组提交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4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请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文件夹内不包含汇总表。

2.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方案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变更无管理部门审批视为无效。除著作需纸质版原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二)各部门提交材料要求 

1.各部门需提交《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文本格式)、审核合格的课题组结题材料等。材料以“部门名称+2023年度结题+数量”命名;著作需报送原件。

2.2017年度课题申请结题需在《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备注”栏内注明“清理”;对限期内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做终止处理,不再接收申报结题。

二、其他要求 

(一)结题申请书中,申请人承诺处需要课题主持人签字,第四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无需填写,随后课题主持人携带结题申请书到图书馆409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2023年6月15日11: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结题材料发送至邮箱1225468430@qq.con。

联系人:李双双,联系电话:0431-85751875。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